使用“学生证购买学生票须知”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6-17 点击数:

一、购买学生票要符合以下条件:

(1)在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大、专院校(含民办大学、军事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研究生。
    (2)家庭居住地(父亲或母亲之中任何一方居住地)和学校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

(3)大中专学生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待凭证、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和经学校注册的学生证,新生凭学校录取通知书,毕业生凭学校书面证明。
    (4)在优惠乘车区间之内,且优惠乘车区间限于家庭至院校(实习地点)之间。

(5)每年乘车次数限于四次单程。当年未使用的次数,不能留至下年使用。

二、下列情况不能发售学生票:

(1)学校所在地有学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时;

(2)学生因休学、复学、转学、退学时;

(3)学生往返于学校与实习地点时;

(4)学生证未按时办理学校注册的;

(5)学生证优惠乘车区间更改但未加盖学校公章的;

(6)没有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不能识别或者与学生证记载不一致的。

学生票按近径路或换乘次数少的列车发售。

 

 

江西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 办公电话:0797—831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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