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2届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10-28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为了进一步保证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后上网数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相片、身份证号与毕业证书的信息必须一同上网。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我校2012届本科预计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拍摄对象

我校2008级全体学生(包括延长学年去年未照像的学生、复学至2008级学生)。

二、拍摄时间

10181019两天(具体安排见2012届预计毕业生照相时间安排表)。

三、拍摄地点

校大礼堂。

四、各学院组织毕业生做好拍摄工作

(1)根据江西省新华分社要求,由学工部下发学生拍摄名单(1010),请各学院核对拍摄名单及名单中学生本人联系电话,核对是否有遗漏并将联系电话予以更改,请将拍摄名单于1014(周五)之前返回学工部孟老师处。请各学院指派一名辅导员负责此项工作,并将工作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于1014(周五)上报到学工部孟老师处。请各学院核实拍照时间是否与学生上课时间有冲突,如有冲突,请于1014(周五)之前反馈给学工部孟老师。

(2)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学历图像采集时间,并准时到大礼堂排队拍摄。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各专业按学工部下发名单排队。学历图像采集在我校只进行一次,错过时间的学生须到南昌补照。

五、注意事项

(1)各学院学生统一按规定的时间提前半小时到大礼堂集合。本次拍照不需填写采集卡,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团支书)组织本班学生拍摄。班级内部的具体拍摄顺序为学工部下发拍照顺序。学生要以班级为单位到拍摄点轮候,听从摄影师的指挥,签名后方可拍摄,未经登记而拍摄的无效。

(2) 建议照片拍摄时要求着装整洁、梳理干净、不穿与背景相近的蓝色上衣,必须穿着有领上衣,不要穿遮挡脖子的高领衣;面正对相机方向以照片能见两耳为准;头发不能染色、不遮眉毛及耳朵,在照片上头发所占的总面积不能超过面部的总面积,佩戴眼镜以拍照时不反光而且能清晰见到眼睛的各部位为准;不准佩戴有色眼镜;不着浓妆,化妆要以不掩饰面部瑕疵缺陷为准;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以不遮挡面部瑕疵缺陷为准。

(3)请各位学生务必于拍摄40天后登陆网站www.chsi.com.cn进行图像信息校对。

六、补拍安排

如有学生未能参加此次拍摄,需出具“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补拍(散拍)证明(可到学工部“下载专区”下载)、学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补拍。

补拍时间:201231920123232012492012420的周一至周五的830-11301430-1730。其他时间不接待散拍学生。2012420,我省高等学校2012届毕(结)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截止。

补拍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中大道688号。

乘车路线:乘旅游2线、17路、221路、245路、229路、504路、506路公交车到红谷滩新区怡园路口下车,往怡园东路行500左右,往南(南昌大桥方向)行600左右。

江西分社联系电话:0791-3985057(办公室)或0791-3985077(办公室)

七、若仍有疑问,请及时与学工部老师联系,电话:8312034

特此通知。

江西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

2010928

江西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 办公电话:0797—8312034

通讯地址:中国.江西.赣州客家大道19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