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赣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检”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9-13 点击数:

各学院(校区):

根据安排,赣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检”阶段将从2017年9月13日至16日进行,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明确任务、要求和责任,做好最终攻坚阶段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工作分工

1.各学院(校区)宿舍内务、宿舍和学院楼周围环境卫生、车辆摆放秩序由各学院(校区)负责;

2.校内公共区域的文明督导、非机动车辆摆放等由校团委学生干部负责;

3.大学生素质拓展基地由学工部负责,校园文化广场、大礼堂、大学生活动中心由校团委负责;

4.赣州市分配我校的41条道路、9个市级场馆和文化馆、15个公园由校团委组织各学院志愿者负责(具体安排另行下发)。

二、工作时间

校外区域: 9月13日—9月16日

(上午7:00—12:00下午14:00—18:00)

校内区域:9月13日—9月16日

(上午7:00—晚上23:00)

三、工作内容

1.保持责任区域整洁。国检期间,各单位根据学校划分责任区域,组织人员常态巡查,保持本单位办公区域周围、学生宿舍周边区域车辆按划线整齐摆放,保持责任区域卫生整洁,无私拉条幅、无小广告现象。

2.确保宿舍内务整洁。各学院(校区)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对宿舍的管理,做到宿舍内务整洁、文明向上,宿舍内不出现玩游戏、睡懒觉等现象,宿舍阳台、窗户杜绝挂拖把、堆杂物。

3.开展创建知识宣传。要尽快通过会议、宣讲、通知、新媒体等形式,使全体学生了解创建文明城市相关知识,积极迎接现场测评,认真参与到创建工作当中来。

4.做好志愿服务工作。各学院要根据赣州市的统一安排,在校团委的统一调度下,积极投身到分配我校的41条道路、9个市级场馆和文化馆、15个公园的志愿服务工作中,特别是围绕交通劝导、现场帮扶、秩序维护、环境保洁等认真巡查,做好补位。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校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要亲自调度、靠前指挥、现场检查,协调好参与创建工作师生的工作、学习,确保高质量完成我校负责的工作,确保参与创建工作的师生安全,对于出现问题的单位,将根据学校的要求追究相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2.各学院团委书记具体负责校外志愿服务工作,要将任务落实到每一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学生,做到任务明确、目标清晰、出勤率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从明天起,每天常态、全程到本单位负责的主干道、公园、公共场馆巡查;各学院辅导员确保深入宿舍到位,从明天起,实行辅导员上班前一小时下宿舍工作制度,全体辅导员要逐一对每间宿舍卫生进行检查和及时整改,学工部将予以检查通报。

3.所有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在岗期间注意个人安全、遵守纪律,不溜岗、脱岗,不长时间、高频率接打私人电话、发短信、看微信。上岗人员要注重学校和自身形象,做到着装端庄,精神饱满,举止得体,语言文明,不得随意缺席、早退,不得在上岗期间做与志愿服务无关的事情。

4.确保教育学生到位。国检期间,检查组人员将深入校园和学生宿舍开展走访,请各学院(校区)按照学校要求,教育学生注意自身形象,举止文明,积极配合检查组人员的调研工作。

5.参与的教师和学生由赣州市文明办统一提供中餐和饮用水,交通补贴在活动结束后统一造表发放。活动结束后,学校还将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进行表彰。

未尽事宜,及时沟通。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校团委

                                                                       2017年9月12日

江西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 办公电话:0797—831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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