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迦林启航基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0-14 点击数:

各学院(学部、校区):

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鼓励在校大学生刻苦学习、努力成才,上海迦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了“迦林启航基金”,为做好2021年“迦林启航基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名额分配及奖助金额

请各单位在进行“迦林启航基金”的评选时,受奖助学生需满足“迦林启航基金”规定的评选条件。同时,每一名受奖助学生每学年只能获得一项社会奖助学金(宝钢奖学金及泰豪奖学金除外)。

(一)名额分配及奖助金额情况

详见《江西理工大学2021年“迦林启航基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迦林启航基金助学金”评选办法

详见《江西理工大学2021年“迦林启航基金”评选办法》(附件2)。

二、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

1.2021年10月19日前,学生本人根据“迦林启航基金”的评选条件向所在学院(学部、校区)提出申请,填写《江西理工大学2021年社会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

2.各学院(学部、校区)完成申请人资格审查及学院(学部、校区)内评审工作,评审结果须在学院(学部、校区)内进行不少于3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江西理工大学2021年“迦林启航基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分配的名额向学工部推荐候选人,2021年10月25日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3.2021年10月28日前,学生工作部进行候选人资格复核,对学院(学部、校区)报送的评审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候选人员名单。

4.江西理工大学“迦林启航基金”评审工作小组审批并将获奖学生名单及在校表现等情况一并报请上海迦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审查和备案;发放仪式由“迦林启航基金”评审工作小组组织并邀请上海迦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参加。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学部、校区)要按照迦林启航基金助学金的评选办法及《江西理工大学2021年“迦林启航基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认真组织评选。

2.学校在公示期间,如有学生投诉,经核查属实,将取消该学院(学部、校区)本年度被投诉指标,将投诉指标进行重新分配;如学工部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人选,也将取消该学院(学部、校区)本年度涉及指标,将该指标进行重新分配,同时将核查结果纳入年度院级学生工作考核。

4.各学院(学部、校区)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相关评审工作和结果公示,按时向学工部递交相关材料(纸质稿、电子稿同时报送,纸质稿须加盖公章)。递交的材料包括:

(1) 推荐人选《江西理工大学2021年社会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

(2)《江西理工大学2021年社会奖助学金汇总表》(附件4);

(3)《学院(学部、校区)2021年社会奖助学金评审情况报告》:报告中须说明每个评选环节的情况(如:如何在班级学生中宣传、有多少学生申请、班级如何组织评议、学院(学部、校区)如何组织初评、公示的时间及公示情况等)。

(4)公示材料。

以上纸质材料均需负责领导签字盖章,汇总表的电子表发至贾艳珠OA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

1.江西理工大学2021年“迦林启航基金”名额分配表

2.江西理工大学2021年“迦林启航基金”评选办法

3.江西理工大学2021年社会助学金申请表

4.江西理工大学2021年社会奖助学金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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