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直招士官国家资助工作

作者: 时间:2021-05-10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直招士官国家资助工作


各学院(学部、研究生院):

高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直招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一、毕业生无论在学校、还是在原户籍所在地入伍均可申请

二、资助额度: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1.学费标准低于资助额度上限的,按实际缴纳学费补偿;不包括住宿费、书费等其他杂费及已享受其他减免学费政策部分,但应包括学生欠缴的学费。

2.有贷款的学生,按照全部学费金额和贷款金额就高取其一的原则进行补偿或代偿。

3.在校期间学生欠缴学费的,获得的资助款应优先于补交学费。获得助学贷款的,资助款首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

三、申请程序

1.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填写相关信息后,下载正反面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或《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有入伍意向的学生可以在毕业离校前提前申请,以免入伍后无法上网申请,不能及时提交材料。

2.表中向本人补偿学费方式应选择存入银行项,开户银行帐号必须是学生本人的中国银行的帐号,可以是外地中国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名称必须详细(XX银行XX分行XX支行)。表中申请人签字必须是学生本人。

四、报送材料

《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或《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全国征兵网下载正反面打印有效,手写复印无效)一式两份,《毕业证复印件》一份,入伍前在户籍所在地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提供相应贷款合同复印件,没有提供贷款合同复印件的学生视作放弃贷款代偿。以上材料在入伍当年10月15日前交学工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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