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同学们提供实践、锻炼的机会,帮助家庭贫困同学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江西理工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开始招聘2018-2019学年勤工助学岗位工作人员(不含西校区助学岗位)。申请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7月9日,上一学年已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如需继续参加勤工助学工作,也需申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聘条件:
1、我校全日制大一、大二本科生(本学期),除岗位特殊要求,原则上不招聘大三本科生(本学期);
2、思想道德品质等各方面表现良好,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处分;
3、有为学校工作、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工作积极,责任心强,能胜任工作,有敬业精神;
4、生活朴素、勤俭节约,家庭经济困难、成绩优秀、具有勤工助学工作经验且用人部门评价良好者优先录取。
5、资环学院、材料学院、冶金学院学生只能申请本学院的相关岗位。
二、招聘流程:
1、凡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需进入学工系统(通过数字化校园),在“勤工助学”模块岗位人员管理菜单的学生岗位申请中进行助学岗位信息查询与申请(每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岗位),详情见《勤工助学岗位申请流程》。
2、学工部汇总名单,并按学院(校区)分发至各学院(校区),由学院(校区)初审申请人的资格(主要从申请人的学习、家庭经济情况方面初审),校学工部审核,确定具备勤工助学资格的学生名单,并把名单下发至各用人部门,在下学期开学初由用人部门进行面试、确定入选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工部备案和审批,由用人单位通知入选学生上岗。
三、工资待遇及发放
固定岗位按200元/人/月发放,临时岗位按工作强度确定工资,工资在次月初由财务处发放至学生银行卡上。
学生工作部
2018年6月19日